4月3日有媒體報道,一家持有海外穩定幣發行商的投資公司於上月底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指控某資產託管機構的行政總裁以詐騙方式騙取原告及公眾資金,涉款達五億美元。 據報道,該穩定幣為一種與美元掛鉤的加密貨幣。簡單來說,用戶以一美元兌換一枚穩定幣,並用於區塊鏈上的交易。穩定幣可視為由某種法定貨幣背書的代幣,但若其儲備資產出現問題,這枚代幣便如同一張缺乏核實編號的支票,難以令人安心。出於安全和合規考量,穩定幣發行公司通常會委託持牌金融機構保管其儲備資產,而該穩定幣的發行商則選擇了香港的一家信託公司。
資產託管爭議引發的監管責任討論
這件事表面上看似是是穩定幣發行商背後的投資公司與信託機構之間的糾紛。但穩定幣不同於傳統資產,其價值依賴於公眾的信任,一旦託管出問題,受到影響的不只是當事雙方,而是所有持有該穩定幣的公眾。該糾紛涉及高達五億美元的資金,以及未經授權將資金轉移到海外的行為。目前尚未能確定,這是否僅屬一般常見的民事爭議。值得關注的是,香港的監管機構會否介入調查,釐清當中是否涉及違法行為?
信託公司應否涉足穩定幣儲備資產?
在香港,信託公司由公司註冊處發牌並監管,須持有「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TCSP)牌照,並受《受託人條例》和《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等法規約束。簡而言之,信託公司就像中介機構,專門代客保管財產,並在財富傳承或家族生意的運作中發揮重要作用,尤為重視保密性和權責劃分。香港靠著成熟穩健的金融和法律制度,成了這類業務的首選地。但這次事件亦揭示出另一值得深思的問題:當穩定幣的儲備資產涉及公眾資金,交給私人信託公司託管是否適合?
信託制度的界線與新興資產的挑戰
網上有人指出,這次事件暴露了監管上的灰色地帶,信託公司或許將香港的牌照作為招牌,以此涉足公眾資產的託管業務。此說法確有其合理之處。傳統上,信託本為原為私人財產管理而設,但這次事件是否正好揭示了託管新興資產儲備金的制度性不足?現有的信託規管,是否足以應對穩定幣和其儲備資金這類高度依賴市場信任的資產?抑或穩定幣的儲備託管,本就應由更具系統性監管的機構來承擔?
面對這場爭議,有人提出修改《受託人條例》,讓信託公司得以合法且穩妥地參與穩定幣儲備資產的託管。然而,這項建議是否適切?事實上,香港金融管理局已針對穩定幣推出新法案,並在多輪諮詢後提交立法會審議,預計將於今年內通過。該法案明確規定:所有在香港發行的穩定幣必須獲金管局發牌。根據金管局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於2024年7月發表的《在香港實施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的立法建議諮詢總結》,穩定幣儲備資產應由本地持牌銀行保管。此舉旨在確保風險可控,並在發行商出現問題時為用戶提供更高保障。若此時修訂信託規管機制,是否將與新法案的原則產生衝突?金管局在設計穩定幣法案時,已充分考慮了本地穩定幣的管理方式,顯示出高度準備與信心。那麼,信託公司是否適合參與穩定幣儲備資產的託管角色?
從風險到機遇:香港能否成為海外穩定幣的託管樞紐?
不過,報道中所涉的穩定幣並非由本港發行,而是其發行商來港為其儲備資產尋求託管服務,性質有所不同。香港是否能把握這個機會?若能將海外穩定幣儲備資產的託管業務納 入本港金融監管機構的規管範疇,並訂出明確規則,有望為本地金融市場帶來更多商機。然而,應如何妥善處理此次報道中所揭示的爭議?有意見認為應修訂《受託人條例》,明確禁止信託公司託管海外公眾資產。但這項措施是否必要?不過,香港一直秉持普通法傳統,透過案例逐步釐清與詮釋法律原則,並間接影響監管架構的發展。這正是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一大競爭優勢。
穩定幣監管之路:香港的下一步怎麼走?
這場風波凸顯了穩定幣這類新興資產對香港金融監管體系的挑戰。若政府能完善相關規範,香港確有機會發展成為虛擬資產的國際樞紐。然而,這條路該如何走得穩妥?現行監管框架是否應涵蓋外地發行、但在港託管的穩定幣儲備資產,值得監管當局進一步釐清。最後,香港能否在不影響既有監管穩定的情況下,把握海外穩定幣所帶來的商機?這些問題,恐怕仍需時間來驗證。